关于倍通 联系我们

声明信息
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令〔2021〕第4号(征信业务管理办法)第四十二条,我司向公众公示采集的信用信息类别包括: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工商注册号、企业名称、组织机构代码、上市公司股票信息、上市公司基本信息、上市公司十大股东、上市公司高管、股东及出资、主要管理人员、企业对外投资、法人对外投资、法人其他公司任职、抽查检查、分支机构、清算、股权出质、司法协助、动产抵押、经营异常名录、工商行政处罚、被执行人、关联被执行人、失信被执行人、关联失信被执行人、严重违法、企业年报、历史变更、简易注销信息等。


©2017 倍通数据集团版权所有 沪ICP备20019492号-1     技术支持: 爱得科技 征信报告基本格式内容